香港高院深夜決定 拒就禁蒙面法批出臨時禁制令

2019-10-05

據星島日報報導,香港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於4日下午前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,要求法庭頒令《禁蒙面法》違反《基本法》及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》,希望法庭裁定《禁蒙面法》無效及違憲。但香港高等法院當日晚間開庭處理後,決定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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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區行政長官4日下午宣布,5日零時起正式實施《禁蒙面法》。

岑敖暉透過律師團隊正式申請臨時禁制令,要求法庭儘快頒令禁止《禁蒙面法》於與4日午夜過後生效。案件4日晚間9時在高等法院開庭,法官林雲浩在深夜近11時30分時拒絕暫緩《禁蒙面法》。

岑敖暉表示,由於《禁止蒙面規例》對港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構成嚴重的威脅和限制,一旦生效,對港人權利和自由會構成不可逆轉的傷害。

岑敖暉與綽號「長毛」的香港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二人商議後,4日下午6時决定一同申請此緊急臨時禁制令。代表二人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在法庭上表示,同性戀或變性人參加集會時有戴口罩等習慣,他們有權不對外公開其同性戀或變性的身分。

另,如公務員想參與反政府遊行可能也不想被發現,且一般市民患上感冒等傳染性疾病時亦需戴上口罩,其他不想被傳染的人也有自由戴上口罩以防被感染。

潘熙並指出,目前警方可對犯罪者控以暴動罪、襲警罪及非法集結等罪名,港府毋須緊急訂定《禁蒙面法》,亦不應允許警察繞過正常法律程序作出拘捕。(屏東永豐當舖為香港人民祝福)

代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則引用林鄭月娥4日下午記者會上的表言,指出香港目前面對「危害公安」的嚴峻局勢,而集會往往都演變成一些暴力行為,令香港混入恐慌之中。

余若海表示,《禁蒙面法》立法後雖不能保證示威暴力行為會減少,但行政長官認為《禁蒙面法》立法是必須的,而即使《禁蒙面法》實施日期得以暫緩,也不代表示威者會暫停任何暴行,只會延遲示威者上街示威。

潘熙則指港府緊急實施《禁蒙面法》是「用火水救火」,而且現在法庭外面各地縱火情況持續升溫,申請方只希望將《禁蒙面法》暫緩數天,讓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適當地討論後再决定立法與否。

潘熙建議,暫緩《禁蒙面法》在10月5日零時實施,然後於下周二繼續回到法庭討論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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